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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泗洪县 2022 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8-01 16:01
来源: [原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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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 2022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 申报工作的通知


      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各开发区、园区管委会,  县 各委办局,县各直属单位:

为深入推进“ 大湖英才”集聚计划,充分发挥人才政策激励作 用,根据《关于深入实施“ 大湖英才”集聚计划的意见》 要求,现 就做好 2022 年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、生活补贴、探亲补贴申报 工作通知如下。


一、补贴审核部门


      本次人才补贴申报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主管部门为主进 行分类审核,  其中:  教育系统人才由教育局审核;卫健系统人才 由卫健局审核;  园区企业人才由园区管委会审核;县直机关、乡 镇(街道) 招录(聘) 人员和除教育、卫健、园区企业外的其他 各类人才由人社局审核 ;  房产信息由住建、资规部门负责审核。 各审核单位信息、地址、姓名、联系方式见《人才生活保障待遇 审核单位信息表》(附件 2 ) 。


二、人才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


(一)购房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

1.  申报对象:

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

日制本科及以上、技师及以上、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(不 含垂直管理单位)。

2.  申报条件:

        ( 1 )必须是 2022 年 1 月 1  日—2022 年 12 月 31  日之间从 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( 2 )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 老保险。

        ( 3 )人才来洪工作后在洪购买住房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岗位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

1.  申报对象:

      企业、学校、医院新引进的“双一流”全日制本科生,全日制 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。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普通本科生,新引 进的技师和高级技师。普通高中学段新引进的师范类普通本科 生,  学校新引进的高级、正高级职称教育人才。医院新引进的医 药类普通本科生、中级职称卫生人才,  新引进的高级、正高级职 称卫生人才。

2.  申报条件:

        ( 1 )必须是 2022 年 1 月 1  日—2022 年 12 月 31  日之间从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( 2 )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 老保险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探亲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

1.  申报对象:

企业、学校、医院新引进到泗洪全职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 上、技师及以上、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各类人才。

2.  申报条件:

        ( 1 )必须是 2022 年 1 月 1  日—2022 年 12 月 31  日之间从 泗洪行政区域外首次来洪就业的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( 2 )人才在泗洪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 老保险。

        ( 3 )人才父母必须是宿迁市外户籍。


三、人才补贴标准


人才生活保障待遇补贴标准见附件 。


四、人才补贴申报提交材料


1.   《泗洪县 2022  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》(附 件 4 ,正反面打印);

2. 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 1 份;

3.  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 1  份,学信网学历证书 查询证明( 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 外学历学位认证书 );

4. 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 1 份;

5.  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 1 份;

6.  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(从泗洪首次参保时间打印);

7.  购房合同、缴费发票、契税证明、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 件各 1 份(申领购房补贴提供);

8. 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 1  份 ( 申领购房补贴,房屋产权为 夫妻共有的提供);

9. 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 1  份 ( 申领购房补贴,房屋产权为 父母与子女共有的提供);

10.  教师资格证及高中学段教学证明 ( 申请高中学段师范类 普通本科生岗位补贴提供);

11.  人才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 1 份(申领探亲补贴提供)。


五、人才补贴申报流程


      人才补贴审核由县委人才办会人社局、教育局、卫健局、园 区管委会、住建局、资规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审核。

1. 引进人才根据自身符合条件填写《泗洪县 2022 年度引进 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》,  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 料,  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交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。申报截止时 间为 2023 年 8 月 23  日(教育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 2023 年 9 月 15  日)。

2.  申请购房补贴需持《泗洪县 2022 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 待遇申请表》和购房证明材料到住建局房管处或资规局不动产登

记中心进行审核,其中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房管处审核,取得 不动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。

3.  申报结束后,各审核部门填写《泗洪县 2022 年度引进人 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》(附件 5 ),统计表发送至人社局进行社 保缴纳情况核查。

4. 审核部门根据人社局反馈的社保核查结果完善统计表,并 将统计表打印后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报人社局人才中心, 电子版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。补贴申报材料由各审核部门保管备 查。

5. 人社局根据各审核部门报送的统计表进行汇总,形成全县 人才补贴汇总表并报县委人才办。

6. 人才办对补贴名单进行公示。

7. 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向财政局申请拨付当年人才补贴经 费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。


六、工作要求


1.  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,  对分管行业或 属地范围内单位要及时通知到位,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报尽报。

2.  各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  对存 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,一经查实, 取消当事人申报资 格,  3 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人才补贴申报。

3.  各审核部门严格按照人才补贴申报条件进行审核,  准确 填写《泗洪县 2022 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》,因工作失误、弄虚作假、玩忽职守造成人才补贴资金流失的,由审核单位负责追回补贴资金,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4. 各审核单位于 2023 年 8 月 25 日前(教育人才于 9 月 20前)将《泗洪县 2022 年度引进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统计表》纸质版报送至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 404 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人才中心邮箱 shrczx@126.com。

联系人:汪晓波; 电话:80829612、80829310。


附件:

其余内容请参考附件

2023 年 8 月 1 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