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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洪公职人员报告个人事项不力被罚
时间:2010-7-9 8:00:00 作者:
    新华报业网讯   泗洪县要求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报告个人事项,有13人因报告不力受到提醒或诫勉谈话。

  今年初,该县在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实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,报告内容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各类福利;本人、配偶及子女、房产等情况;本人、配偶及子女机动车辆等大额动产购置情况;本人、配偶及子女投资经商、办企业等情况。截至目前,有11人因报告不及时、不准确被提醒谈话,2人因隐瞒个人事项被诫勉谈话。(许昌亮 徐明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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